多Agent是伪命题

多 Agent 协作,是当下最热门的表演项目。

 

一张架构图里塞十几个 Agent:研究、写作、代码、审查、规划、执行……看起来很热闹,很“先进”。

 

但我越来越觉得,这个方向容易走偏。

 

一个人不该直接管一堆 Agent。精力有限,不可能每种任务都手动挑一个专门的 Agent,再去判断谁先做、谁后做、谁来检查谁。

 

老板也不会直接管所有员工,可行的组织方式,一定是分层的。

 

有人定方向,有人负责拆分,有人执行,有人检查结果。

 

Agent 系统也该这样。

 

用户只需要面对一个主 Agent,主 Agent 理解目标后,再自己判断:

 

- 任务要不要拆分?

- 要不要创建子 Agent?

- 哪些可以并行?

- 哪些结果需要验证?

- 什么时候继续?

- 什么时候停止?

 

这才是合理的系统边界。

 

Hermes 新添加的 `/goal` 命令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。

 

它没有堆“监督 Agent + 执行 Agent”的热闹架构,它选了一条更克制的路:

 

主 Agent 执行一轮,每轮结束后,`goal_judge` 判断目标是否完成,没完成,就生成 continuation prompt,继续下一轮。

 

这个循环不是无限跑,Hermes 默认给 `/goal` 设置了 20 轮,目标达成、用户暂停、预算耗尽,或者被用户打断,循环都会停下来。

 

Agent 系统的价值,不在 Agent 数量。

 

数量多,只会让架构图更好看。

 

真正难的是闭环:目标怎么进入系统,过程怎么被反馈校正,结果怎么被验证,什么时候继续,什么时候停。

 

Hermes `/goal` 的价值就在这里。

 

它把 Agent 从“聊完一轮就结束”,推进到“围绕目标持续收敛”。

 

这才是系统